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会计公告
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属企业,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配。
二、招聘职位
会计1名
三、岗位职责
(一)对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计算和缴纳税款;
(二)负责财务税务工作,各涉税事项的申报、缴纳,配合编制公司现金预、决算;
(三)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结转各项期间费用及损益类凭证;
(四)协助做好公司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
(五)整理会计凭证、装订、归档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公司及代管项目的往来账审计、检查、评估工作;
(七)负责公司所属国有资产和内部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八)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接受其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2年财会经验;
(二)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符合会计人员任职相关规定),能独立解决财务流程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熟练操作金蝶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熟悉全盘账;
(四)熟悉国家相关财务、财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会计准则要求下的账务处理。
五、招聘方式
结合企业实际,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六、薪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参照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薪酬待遇及对应岗位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二)入职购买五险,试用期后购买公积金;
(三)新入职岗位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按照转正工资80%定薪。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beijiang1024@163.com,报名材料请于2025年7月20日17:30前发至指定邮箱(注:邮件请以“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所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17:30
(二)报名资料
(1)《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聘表》(详见附件,贴1寸免冠彩照)。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公司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面试的时间、地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面试,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将围绕会计岗位核心能力进行,重点考察以下维度:
(一)专业素养: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处理、成本管理、新会计准则应用等专业知识与实操能力;
(二)数据处理能力:财务数据分析、风险识别、预算编制及执行分析等;
(三)合规意识:财务内控、税务合规、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规应用能力;
(四)问题解决能力:应对财务异常、账务调整、审计沟通等复杂场景的实操经验;
(五)沟通协作能力:跨部门协作、上级主管单位对接、财务信息汇报等能力。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结论由医院给出,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还须提供无违纪犯罪证明等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的工作人员,在相关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职位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自愿离职或表现不合格辞退而导致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三)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需自行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手机及交通工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开展工作。
(四)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将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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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聘表》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所有考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于具有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或教育系统镇级以上荣誉称号(指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等)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具体请查看专业需求表(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的,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社会在职人员,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我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7.已经续聘为三水区公办学校2025-2026学年合同制教师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网上报名
公告发布之后,考生即可递交报名材料,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文档及邮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学科+姓名,如“三水中学语文张三”),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至2025年7月2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考。报名材料须按“现场报名确认要求递交的材料顺序”进行扫描。
(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8:30-16:30),地点详见附件5,不按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的,当弃权处理。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4);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编号截图证明);
5.其他材料,例如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在资格审核现场,同时进行综合能力测评。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考生作为教师必备的基本业务素养。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如成绩合格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三水教育公众号”公布。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三水教育公众号”发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方面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三水教育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在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由用人单位对入围体检考生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三水教育公众号”公示。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本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如仍有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各镇内部及区直单位内部同学科总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统筹调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三)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9870
监督投诉电话:0757-87706750
当考生手握高校录取通知书时,一份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也会随之而来。若家庭经济存在困难,请不必担忧,一系列完善的资助政策将为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保驾护航!这些政策具体有哪些?又该如何申请?一起来看。
入学前
提前规划,解决燃眉之急
0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类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点击查看《一图读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5版)》。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0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考入高等院校的大学新生。
补助内容:资助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到校报到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
资助标准:省内录取阶段院校500元、省外录取院校1000元。
办理方式: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其中,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生报到期间
绿色通道,畅通入学路
高校一般会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如果学生暂时没有筹齐学费、住宿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入学后
多元资助,助力学业成长
0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
0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0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补充说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0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温馨提示
教育部高校资助热线已开通,号码为010—66097980、010—66096590,受理时间为7月15日—9月15日,每天8:00—20:00,为大学新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资助政策咨询与帮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属高校同步开通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与开通时间详见《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7月15日开通,有问必答!》。
此外,特别提醒广大学生警惕各类诈骗,警惕非法“校园贷”,对于陌生可疑的短信、来电、微信好友等,做到“不回复、不接听、不理睬、不转账”,解决经济困难最安全最靠谱的方法是向家长、老师和学校求教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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