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
7月11日,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召开座谈会,围绕《关于发挥政府与市场各自优势,构建垃圾分类管理服务新体系的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协商。
会上,提案主、会办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负责同志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并结合构建再生资源交易平台、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推广应用智能投放设备等话题与提案人代表杨静山、徐强委员进行了协商交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提办结合,将办理政协提案与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深化源头减量,优化分类收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社会动员,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广州建设全国垃圾分类样板城市。
来源: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办公室 谢予健

7月12日下午,荔湾区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围绕“加快推进东沙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建设”课题开展专题协商议政。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吴辉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副区长王韵婷到会听取意见。
会上,区科工信局、东沙街道、东漖街道向主席会议成员介绍了东沙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的整体建设情况,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园林局作了补充介绍。
区政协副主席陈晖、杨少忠和部分委员针对东沙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园区规划和设计、结合城中村改造做大产业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引入专业运营团队管理等意见建议。
王韵婷对委员建言予以充分肯定,表示区政府将认真梳理汇总委员建议,及时形成相关工作意见,落实有效工作措施。
吴辉文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认真思考现代都市工业的内涵,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区关于发展现代都市工业的部署要求;二要理清思路,党委政府要起主导作用,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点面协同创新、条块协同出力;三要加快推进,做到精准定位、系统谋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切实把加快推进东沙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建设作为推动荔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来源:荔湾区政协 卢建平
- 项目名称:未来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377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3日 0时0分~2023年8月2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4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00.9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本项目设计规模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2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7.对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7.1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工作时间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为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7.2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3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 14时30分 - 2023年8月2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3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2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日 14时15分 - 2023年8月2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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