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广旅体局:召开“党建带群建”工作座谈会(图)
(图:“党建带群建”工作座谈会会场)
3月2日上午,区文广旅体局召开“党建带群建”工作座谈会。会上,审议《关于“党建带群建”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研究2023年党建及群团工作。
局党组对各党支部和群团部门高质量抓好2023年党建带群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要求:一要增强抓“党建带群建”的主体意识。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共青团干部、妇委会委员们必须牢固树立抓“党建带群建”是本职、不抓“党建带群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带群建”是渎职的理念,把“党建带群建”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扛实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做到“党建带群建”与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建带群建”工作经常过问、带头研究、亲自部署,并督促其他支部委员履行好职责,形成合力切实抓好该项工作,实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二要提升抓“党建带群建”的领导能力。党支部书记要提升抓“党建带群建”的能力和水平,以高质量领导推动高质量“党建带群建”。找准结合点,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单位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难题的新途径新办法和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新载体新路数,增强工作的有效性。三要夯实抓“党建带群建”的具体措施。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细则》要求抓好“群团建设”。积极参加区直机关群团组织举办的创先争优、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各党支部在抓“党旗红”“先锋杯”项目过程中,充分发挥好“工青妇”群团的作用。
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局工会、共青团支部、妇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继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23-3-14 11:15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继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继南一巷26号南三商铺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14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继南一巷26号南三;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23-4-1至2026-3-31止;
5、交易底价:1,80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每月的1日前当交付当月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3-14 11:00-11:15前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继枚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2‰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10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继枚社区居民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3-7 09:00至2023-3-13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荔城街继枚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咨询,2023-3-14 11:00-11:15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3-14 11:15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继枚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罗志光 联系电话:13902339328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室)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3月6日
(图:荔湾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樊伯欢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图:荔湾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3月3日下午,荔湾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樊伯欢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荔湾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卢绮文同志,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江海同志,区监委、区法院,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会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委员调整名单;审议区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名单;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个别工委会委员调整名单;审议关于个别区人大代表职务的事项;审议《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对部分区政府职能部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及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工作评议的方案》;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会议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樊伯欢主任监誓,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